中國寧波網(wǎng)見習記者李芮通訊員徐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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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從鐵路部門了解到,7月1日起,鐵路部門將實施新的《鐵路旅客禁止、限制和托運物品目錄》。新目錄中有不少新變化,對旅客禁止、限制攜帶的物品有了更加詳細和明確的說明。
快來一起看看大家最關心的幾條規(guī)定吧!
一、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的物品
1.槍支、子彈類(含主要零部件):軍用槍、民用槍、道具槍等,及上述物品的樣品、仿制品。
2.爆炸物品類:彈藥、爆破器材、煙火制品等,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。
3.管制器具:(含特殊廚用刀具、武術與工藝禮品刀具等);警棍、軍用或者警用匕首、催淚器等;
4.易燃易爆物品(酒類首次明確規(guī)定):易燃液體:汽油(包括甲醇汽油、乙醇汽油)、煤油、柴油、苯、酒精、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于70%或者標志不清晰的酒類飲品、1,2-環(huán)氧丙烷、二硫化碳、甲醇等。
5.有毒有害或放射性、腐蝕性類:劇毒農藥、殺蟲劑、有液蓄電池等;
二、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
1.銳器:包括菜刀、水果刀、剪刀、美工刀、雕刻刀等日用刀具(刀刃長度超過60毫米不可攜帶);
2.鈍器:棍棒、球棒、桌球桿、曲棍球桿等。(棍棒球類愛好者需注意);
3.工具農具:包括鉆機、錐、鋸、焊槍、鐮刀、鍘刀等;
4.其他:飛鏢、彈弓,不超過50毫升的防身噴劑等;
5.放射性物品:指含有放射性核素,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國家規(guī)定豁免值的物品,詳見《放射性物品分類和名錄(試行)》。
6.感染性物質:包括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(毒)種和感染性樣本,詳見《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》中危害程度分類為第一類、第二類的病原微生物。
三、限制隨身攜帶的物品
1.包裝密封完好、標志清晰且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%、小于或者等于70%的酒類飲品累計不超過3000毫升。(酒類明確了酒精度數(shù)、總量)
2.香水、花露水、噴霧、凝膠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噴壓力容器日用品,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,每種限帶1件。(普通凝膠類免洗洗手液不超過100毫升可以攜帶)
3.指甲油、去光劑累計不超過50毫升。
4.冷燙精、染發(fā)劑、摩絲、發(fā)膠、殺蟲劑、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,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50毫升,每種限帶1件,累計不超過600毫升。(自噴壓力容器由120毫升改為150毫升)
5.安全火柴不超過2小盒,普通打火機不超過2個。
以上是旅客朋友們經(jīng)常咨詢的一些攜帶物品,更詳細的規(guī)定可以參考以下表格。
一、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的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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