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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近日通報一起“開門殺”案件。肇事司機楊某違反禁停規(guī)定,在開車門時導致后方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撞擊受傷,后經搶救無效死亡。經房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楊某因犯交通肇事罪,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。
去年9月29日,楊某駕駛小型客車行駛至房山區(qū)大竇路附近,并將車輛停放在道路西側非機動車道上,打開左前門時,致后方駕駛電動自行車的杜某躲閃不及,造成兩車相撞,杜某受傷,后經搶救無效死亡。經房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今年3月31日,被告人楊某因犯交通肇事罪,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。
承辦檢察官說:“本案中,在事發(fā)路段設有禁停標志,被告人楊某駕駛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臨時停車且開關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通行,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(guī),導致發(fā)生重大事故,造成一人死亡,負事故的全部責任,楊某的行為構成了交通肇事罪,應受到刑法處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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