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丑聞曝光后的第8天,蔡徐坤最終還是要選擇面對,坦然的承認了與C女士交往的事實。顯然,在演唱會推遲、演出通告取消、被風險預警、全網(wǎng)下架作品等多項限制之后,蔡徐坤已經(jīng)無法再把頭繼續(xù)埋進沙子里了。
(資料圖)
在蔡徐坤的聲明中,他承認與C女士的交往事實,還特別指出二人交往是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之上,和C女士的這段糾葛,早在2021年就已經(jīng)妥善解決。但對坊間所傳的“女方未成年”“強制墮胎”等信息,蔡徐坤均予以否認。
蔡徐坤還提到,和C女士的交往,對自己來說是個慘痛的教訓,這兩年他一直在自責和懊悔中。這話聽著就很虛,既然那么自責和懊悔,為何在爆料8天之后才迫于壓力做出聲明呢?既然問心無愧,又何必遮遮掩掩。
在聲明當中,蔡徐坤還是回避了兩個關鍵問題:
其一,他和C女士到底是談情說愛的交往,還是傳聞所說的“一夜情”,到底是你情我愿,還是有其它交易,這個交代的不清不白。
其二,蔡徐坤只是否認了“女方未成年”和“強制墮胎”,但對曝料中如跟蹤女方、安裝攝像機、雇傭私人偵探等陳述,則選擇了視而不見,未有只字片言。
就在蔡徐坤發(fā)布個人聲明后的幾十分鐘內(nèi),其工作室也緊接著發(fā)布了一份聲明。
和蔡徐坤的貌似誠懇和小心翼翼相比,工作室的聲明則變得強硬起來,他們不但堅決否認了諸多不實信息,而且還將這些消息源定性為是“惡意營銷號蓄意捏造、傳播虛假信息制造事端”。
同時,工作室還稱這些信息嚴重損害了蔡徐坤的人格權益和社會公眾形象,涉嫌侮辱誹謗,工作室已經(jīng)完成侵權證據(jù)保全,第一批針對侵權行為的訴訟已經(jīng)提交法院立案,后續(xù)會根據(jù)法院庭審進度及時披露。
一邊示弱一邊強硬,胡蘿卜加大棒,蔡徐坤這招兒軟硬兼施的手段玩的挺溜。
蔡徐坤8天之后才選擇面對這件事情,并不是他認識到了錯誤,而是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到了四面楚歌的地步,嚴重影響到了他的事業(yè),如果再當縮頭烏龜,等待他的將是更為被動的局面。何況,曝料者已經(jīng)說過,后續(xù)還會有曝料。當然,如果蔡徐坤及時止損,和C女士方面達成和解,這事兒可能就握手言和了。
蔡徐坤事件,從曝料內(nèi)容上來看,它實際上是兩個問題。一個是個人情感糾葛問題,一個是嚴肅的法律問題。前者可以和解,但后一個問題卻容不得馬虎。
單純從情感來講,不管蔡徐坤和C女士是否單身,只要沒有結(jié)婚,他們都有交往的自由,至于兩人交往到什么程度,期間發(fā)生了哪些不愉快等等,只要是你情我愿,那就不屬于違法行為,甚至連私生活不檢點都算不上。如果事情僅僅止于此,那么蔡徐坤是不應該承受無妄之災的,支持他拿起法律的武器為自己正身。
但是,如果蔡徐坤方面真的像曝料說的那樣,徐母通過雇傭私家偵探,擅自跟蹤C女士,調(diào)查她人的隱私,在人家的住所安裝攝像機,偷拍人家照片和視頻發(fā)到工作組群等等,這些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,是要負法律責任的。
當然,如果C女士確屬蔡徐坤母親說的那樣,C女士以和蔡徐坤交往,并虛構懷孕為把柄,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索取錢財,那么就會涉嫌敲詐勒索,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嚴懲。
現(xiàn)在這個事情已經(jīng)超越了蔡徐坤和C女士情感糾葛的范圍,已經(jīng)上升到了法律問題,即便是雙方達成和解,警方也就當介入調(diào)查。
所以,最好的辦法就是警方介入,蔡徐坤工作室不是已經(jīng)進行了“侵權證據(jù)保全”和訴訟了嘛,到底有沒有這回事兒,一查便知,也好給蔡徐坤一個清白。
曾幾何時,某凡在面對爆料信息時,也曾“看上去很硬氣”,但最后還是塌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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