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學華原創(chuàng)作品
號稱“國民老公”的王思聰,在1月11日凌晨四點,于上海南京西路一處商務(wù)樓門口,與身邊的三個同伴一起,毆打了疑似對他進行拍照的路人陳某某,造成陳某某的鼻梁骨折。警方在事件的處理上,根據(jù)通報內(nèi)容,有明顯偏袒王思聰?shù)南右?,拘留七天還是緩刑,等于沒有拘留,處罰500元,還不夠王思聰打賞網(wǎng)絡(luò)乞丐。
(相關(guān)資料圖)
其實案件并不復雜,就是一起普通的糾紛群毆案,屬于常見的治安案件,只是因為王思聰是社會公眾人物而備受矚目,影響很大。
王思聰伙同他人一起群毆陳某某,這種四個打一個情形,完全符合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三條規(guī)定,應(yīng)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。
有網(wǎng)友表示,他曾經(jīng)與人動手,還沒有打傷對方,只是先動手而已,就被拘留了七天罰款1000塊。
王思聰為什么沒有被當場拘留呢?因為他提出了“行政復議”的公民權(quán)利,可蹊蹺的是,
根據(jù)《行政處罰法》第七十三條規(guī)定: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提起行政復議的,行政處罰不停止執(zhí)行,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
而在類似的案件中,即便當事人提出了“行政復議”,一般都不會暫緩執(zhí)行。也就是說,上海警方在對王思聰?shù)膯栴}上,非常給老王的面子。但是這種行為會造成司法腐敗的嫌疑,越來越多的有錢人,會通過“行政復議”的手段,逃避法律的懲罰。長此以往,法律在有錢人面前,就成了一張白紙。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為什么法律到了王思聰這種有錢人的面前,就沒有平等呢?我們期待上海靜安警方,給出一個令大家滿意的答復。
這么公然維護有錢人的行為,是否有枉法的嫌疑?讓全國百姓怎么看?
有法律界人士分析:如果富人就能享受法律特權(quán),簡直就是對法律的踐踏。這種維護有錢人的行為,勢必會造成更多的仇富心理,有錢人就可以隨便打人而不受法律公正的制裁,難道法律就是針對普通老百姓的?
那在中國,還有“公正”這兩個字嗎?
網(wǎng)絡(luò)上傳聞王思聰花209萬與受傷的陳某某達成和解,如果這事是真的,以后王思聰出門可要小心了,想湊上前被他打的人,從上海排到了蘇州。
而以后富人出門也要小心,稍不注意就遇上一個偷拍的人,然后惡言相向上前找打,最后狠狠撈一筆,比白天黑夜送外賣送快遞強多了,更強過在工地搬磚。
我擔心以后會滋生出一大批專門找富人打的群體,就像碰瓷一樣,專業(yè)找打賺大錢。
網(wǎng)絡(luò)的傳言是否真實,希望上海警方出來辟謠一下,以免以訛傳訛,過幾天全國各地被有錢人打的事件層出不窮。有錢人出門就會被人糾纏,不得不打人。
按照這類治安案件的正常處理方式,王思聰除了支付陳某某醫(yī)藥費之外,還有一筆誤工費、精神賠償費等等的費用,充其量不過幾萬塊。
有的打架案件鬧上法庭,受害方也只拿到區(qū)區(qū)的幾千塊,只要傷情輕微,超過10萬塊的都很少。
王思聰如果真的這么豪爽,我都想被他打,只要不打死就行,賠我一千萬和解。
網(wǎng)友們,你們愿意跟在我身后排隊嗎?
關(guān)鍵詞: 王思聰打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