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販子梅姨應該很多人都聽說過,是一個全國通緝的人販子,今天有一個律師發(fā)布信息,說梅姨抓到了,之后警方又發(fā)布信息說沒這么回事兒,那這個事兒怎么評價?
這個所謂的梅姨其實是個代號,真實姓名不詳,曾用名潘冬梅,平時以紅娘為生,暗地里還倒賣孩子。
前幾天有一個消息說拐賣申聰案的兩個罪犯被核準死刑,其中人販子張維平交代,他通過一個叫“梅姨”的女人聯系買家實施犯罪,但是之前一直沒找到這人。
(資料圖片)
今天賬號認證為北京國標(青島)律師事務所主任的孫文學在社交媒體發(fā)帖稱,“‘梅姨’抓到了,這事兒一度沖上熱搜。
之后南都記者從廣州警方核查,“‘梅姨’在廣州落網”的消息不實,后來澎湃新聞也報道說沒有這么回事兒,并稱經辦單位人士質疑律師孫文學為什么不說哪里抓的。
孫律師后來又發(fā)了一個視頻回應。
大致就是說他是確認有一個名字里帶妹字的人販子落網,并說有人能證實跟之前的畫像很像,他解釋說著急發(fā)是怕這張維平被執(zhí)行就沒人能指認了。
首先我不知道他說的是真是假,但是我覺得他發(fā)布這個信息并不合適,多少有點操之過急,而且還涉嫌違規(guī)炒作案件。
全國律協有一個《關于禁止違規(guī)炒作案件的規(guī)則》,其中有一個很明確的禁止內容,就是通過媒體、自媒體等平臺就案件以轉發(fā)、評論等方式炒作推測性的信息。
那么目前看他說這人是梅姨很明顯是推測性的信息,他其實并不確認這人就是梅姨。
而且如果你覺得有相關信息,完全可以提供給家屬以及警方,有必要非得自己在社交媒體發(fā)布,你還質疑警方說不能代表全國警方,那你也沒說是哪啊。
這個我不知道山東省律協怎么評價?
最近北京這邊剛有個吳丹紅律師被法院投訴炒作案件了,如果認定了是可以進行紀律處分的。
最后這種事情我覺得大家還是等警方通報,因為就算孫律師說抓住了,警方不確認也是枉然啊,最后認定乃至起訴不都得靠司法機關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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