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來自南京的消費者陳女士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(https://tousu.thepaper.cn)反映,5月3日她將價值18000左右的Gucci連衣裙,送至海爾洗衣先生銀城東苑店(以下簡稱“洗衣先生”)進行280元的“保值精洗”。連衣裙使用人絲面料以及貂毛領,洗衣標上明確注明“不能水洗”。5月28日,洗衣店工作人員告訴她,連衣裙進行了水洗,且出現了大面積染色情況。此后,洗衣店雖幾次修復,但陳女士并不認同最終的結果,要求公開洗衣過程并賠償。
對此糾紛,澎湃新聞聯系到洗衣先生南京售后。相關負責人稱,“公開洗衣過程需要和工廠協商確認。”至于賠償,雙方目前尚未協商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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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投訴:
據陳女士介紹,她一條Gucci連衣裙不小心沾了一小塊番茄醬,因此5月3日,她將連衣裙送至海爾洗衣先生銀城東苑店。因為連衣裙價值18000元左右,所以她進行了280元的保值精洗。
澎湃新聞事后從洗衣先生南京售后了解到,“280元的保值精洗”分別包括普通清洗120元,保值精洗120元,以及皮毛護理40元。
陳女士稱,連衣裙使用人絲面料以及貂毛領,洗衣標上明確注明“不能水洗”。送洗前她向洗衣店工作人員再三強調“要干洗,不能水洗”,工作人員對此表示認同。
5月28日,洗衣店工作人員告訴陳女士,連衣裙進行了水洗,且出現了大面積染色情況。原因是工作人員認為“干洗洗不干凈,就進行了水洗”。洗衣店建議將裙子拿到青島總部進行修復處理。
“但修復后的裙子染色部分仍然沒有處理好,此外肩膀上還多了四個洞”,陳女士告訴澎湃新聞,“我付了一個保值的費用清洗,但實際上(洗衣店)沒有給相應的服務。”
隨后,洗衣店未經陳女士同意將裙子送至上海的修復中心做二次修復。6月28日,陳女士拿到裙子,“修復以后是肉眼可見的(顏色)不均勻,破洞的地方補了一下”,因此她不認可最終的修復結果。
企業(yè)回應:
就此糾紛,澎湃新聞致電洗衣先生南京售后。相關負責人稱“洗衣過程需要和工廠協商確認”。
對于“保值精洗”,據了解,涉事門店售后曾告訴陳女士,保值精洗指對高檔、名牌、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貴重衣物洗滌時,雙方約定采取特殊保值精洗。洗衣店按最高不超過雙方議定衣物價格的5%收取洗染費用,一旦衣物在洗染過程中因損壞而喪失穿用價值或遺失,洗衣店將按保值金額全額賠償。
而洗衣先生南京售后表示,“120元的保值精洗費是和顧客確認過的”,同時,“顧客說過裙子價值5位數,因此議定價格默認是10000元”。
據了解,洗衣先生南京售后曾與陳女士協商賠償。最初雙方依據《全國洗染服務糾紛解決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第十一條規(guī)定,按洗滌費20倍的標準給予陳女士賠償。后,陳女士發(fā)現該《辦法》下有專門針對“保值精洗”的賠償方案。但洗衣先生南京售后認為,“‘保值精洗’是在完全損壞且沒有穿著使用價值之后(才進行賠償)”,同時,“給予洗滌費20倍的賠償方案,是和南京洗染行業(yè)協會確認過的,他們認為(這樣的賠償)是可行的。”
《全國洗染服務糾紛解決辦法》第十一條規(guī)定,因經營者責任使衣物洗滌后出現輕微損壞,不在明顯部位或修補后不影響外觀和穿著價值的,在退回原洗滌費給消費者的同時,建議給予洗滌收費價的3倍補償。
若丟失或因損壞不能穿著的,按洗滌費10-20倍給予賠償。賠償后的衣物,如消費者索要,可減少30%的賠償額,衣物歸消費者所有;協商賠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,可引導消費者尋求相關職能機構解決。
對實行保值清洗的衣物,因經營者責任造成損壞、丟失的,或者清洗后直接影響衣物原有形態(tài) (質量)而無法恢復的,經營者應當根據與消費者約定的保值額予以賠償。賠償后衣物歸經營者所有,如消費者索要,可按保價金額70%賠償;如洗滌后衣物出現質量問題,經過修補仍有穿著價值的,經營者應按消費者保價金額的25%賠償。
針對賠償問題,雙方目前并未協商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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